关于交通系统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提高我县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治交通建设进程,根据赣法治办[2008]2号《关于印发〈全县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交通系统开展执法质量年活动,现就活动的开展,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法治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为主题,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执法动机不明确、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以达到思想作风明显改进、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明显规范、队伍形象明显改善。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执法质量年活动落到实处,决定由全县交通系统行政执法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执法质量年活动,组长为孙华同志,副组长为王朝阳、徐宝才同志,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承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局法制科,具体负责执法质量年活动的日常工作。三、工作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战略部署,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和从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一是要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在全系统执法单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强化执法为民观念,从“重执法轻服务”向“在服务中体现执法”转变,从“执法管人”向“为民服务”转变,从“不能办”向“怎么办”转变,从“凭关系、看人情”的乱执法向“凭制度、按程序”的规范执法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权力利益化,执法不严、第1页共5页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简单粗暴,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自觉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破解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进执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互动,找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结合点,实现服务和执法的有机统一,密切执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满意度。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一是准入制度。在政府职能面临进一步转变、燃油税政策随时可能出台的背景下,更要从严控制执法人员的规模,要把大专以上文化准入的要求从一般的大专以上文凭拓展到国民教育序列文凭,并优先增加法律、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二是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制度。继续加大岗前培训力度,进一步拓展岗前培训人员的范围,新上行政执法岗位的领导也要认真执行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加大在岗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更新执法知识的培训达到规定的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执法人员年度在岗培训不少于15天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一个不漏地对全体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对人员素质达不到行政执法要求的应调离执法岗位。三是文化素质达标工程。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在岗执法人员文化素质达标工程,到2009年底前,35岁以下执法人员,要全部达到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上4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要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树立行政执法良好形象。一是认真执行轻微违法免罚制的相关规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省厅《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实施意见》和《关于新增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和明确部分重大交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标准的通知》,实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省厅制定了部分重大交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同时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内部操作程序,按照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行使好自由裁第2页共5页量权,确保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最大限度地防止行政执法裁量的畸轻畸重,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徇私执法。三是统筹协调上路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协调上路检查,实行检查统一向局法制办统一备案制度。严格控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