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贯彻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结合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渔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2008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
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力压降渔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全年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渔业安全生产状况继续有所改善
三、整治重点㈠切实加强渔船监管工作,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和维护渔区社会稳定
严格渔船检验制度,督促船主修理渔船和配备、更换安全设备,对重要的安全设备要参照相关规定强制配备
各级渔船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对渔船进行检验,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船检机构不得发放检验证书,渔业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得发放船舶电台执照,渔政监督机构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渔港监督机构不得签证让其离港
落实渔船编组生产制度和渔船“定人联船”制度,特别要落实10人以上生产渔船的监管工作,对异地生产作业的渔船要实行跟踪服务
船检机构要及时将适航状况不佳的渔船通报所属地方政府和港闸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多方采取措施,阻止其出海
㈡大力改善渔港基础建设,强化渔港安全管理
各级渔业第1页共4页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渔港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渔港消防和引航等安全设施的投入
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与工商、消防、边防等部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