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教育配套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XX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方案》(内政字〔2006〕123号)及全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牧区教育发展,深化农村牧区教育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教育配套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坚持农村牧区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切实加快农村牧区教育发展
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农村牧区教育持续发展建立稳定的机制环境
积极推行农村牧区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建立“校财局管”、“旗区教育结算中心”等管理方式
全面排除d级危房,逐步解决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的负债问题
深化农村牧区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农村牧区各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牧区教育体系,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提供可靠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严格执行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教师、学生人数和公用经费标准,逐校足额编制中小学经费预算,确保资金安排落实到位
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继续完善确保教育经费“三个第1页共3页增长”政策措施,以更多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