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全文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7月26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存在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必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
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健全制度、统筹规划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统一规划布局监测网络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
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第1页共5页综合集成、测管协同
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