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依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院及省、州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二、方法步骤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
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州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制定方案
州院制定并下发《全州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上级院和当地政法委有关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学习培训(5至7月)
(一)学习文件
各级院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1、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2、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3、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第1页共6页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4、学习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
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