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实施暂行办法》(州府办发[xx]17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聘用制度的意见》(黔府办发[xx]73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州人发[2010]3号)和《关于印发XX县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府办发[xx]89号)文件的要求,改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
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
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以及细则实施以后所有新进人员
第七条卫生院为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统一建立《聘用手册》,《聘用手册》是聘用合同制职工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由院人事处负责保管
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第1页共6页《聘用手册》将随人事档案转交有关人才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