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源小学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方案东风镇玉塘小学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方案《教育督导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我校广泛在师生中宣传《教育督导条例》,并严格执行《教育督导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广大教师共同学习和自学的形式学习,保证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执行,不断推进教育教学工作。一、指一思想我校将按照“校务会统一领导、校长主抓、中层领导组织协调学习,中层领导监督检查”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校务公开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学习的真实有效、到位,自觉把学习列入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深化提高。二、成立《教育督导条列》学习领导小组。组长。曾恒副组长:费亮圆邓玉龙车鑫陈海成员: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三、强化宣传,营造学习《教育督导条例》的良好氛围。重点宣传《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通过各种渠道引导教师学习《教育督导条例》,熟悉《教育督导条例》,营造《教育督导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加强对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推动解决教师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教师关心校务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学校信息公开,运用《教育督导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规范内容,力求政务公开全面。以“公开为原则,推动校务教育督导条例的公开工作。是确保常规内容公,加强重点内容公开。五、加强监督,确保校学习落到实处。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校将积极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和促进学习;同时设立校务公开监督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定期、不定期开第1页共2页展民主学习评议活动,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学习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我校将以《教育督导条列》为工作准绳,健全教育教学机制,规范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校我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六、组织学习形式东风镇玉塘小学2012年11月12日学校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并写学习心得体会。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