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2012年是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目标的深入之年,也是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发展之年
根据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XX县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XX县区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的经常要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工作
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向和“科学跨越、赶超一流”的新目标,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力争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分为三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4月-5月)5月份是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六史”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纳入教学内容,同时,将宣传活动纳入到学校党总支组织学习和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使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及学生进一步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无限温暖,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免疫力、鉴别力,并把感恩之情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XX县区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奋斗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教育
第1页共2页第二时间段(6月到8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