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综合目标责任书一、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80分1、各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乡(镇)村精神文明建设机构或组织健全,工作开展正常,作用发挥好
县(市)文明委能够定期召开由党政一把手或主管领导主持的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并有完整、规范的会议记录),分析和研究本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指导文明办工作(10分)
2、县(市)委、人民政府能够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目标责任制,实行双文明考核;能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级和评定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20分)
3、文明办机构建设
编制落实(5分);人员到位(5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施设备,并不断改善(3分);配备专用交通工具(2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县(市)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5分)
5、文明办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完成上级文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5分);工作思路、方法、活动载体有创新(5分);文明办协调组织有力,指导及时,服务到位,得到广泛认可(10分)
6、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信息上报及时,数量多、质量好、采用率高(10分)
二、公民道德建设80分1、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能充分利用“七一”、“十一”等革命节日和“三八”、“五一”等国际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升国旗、唱国歌,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群众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引导各族群众爱党、爱国、爱家乡、爱社会主义
(15分)2、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新闻媒体、社会活动等多种形第1页共13页式,大力宣传《纲要》内容和20字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5分)3、广泛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做到主题突出,形式鲜活,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