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第三次文物普查报告XX县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下,在市文化文电新闻出版局的领导下,在XX市文化局的大力指导下,截至2009年12月底顺利完成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现将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小组及办公室成立以来的三普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经费、广泛宣传为使文物普查野外作业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安排了XX县区文物普查专项预算经费30万元,省、市文物部门下发配备了笔记本电脑、gps及照像机等普查设备,确保了文物普查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市文化文电新闻出版局党组领导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文件精神,并设立了“XX县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文物普查队,派业务骨干到成都,接受省文物局组织的普查业务培训
抽调了优秀文化专干充实文物普查工作
普查小组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我市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我县普查人员完成好境内文物的普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普查工作顺利推进为力争在今年完成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目标任务,我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文物普查工作措施,全面展开全市文物普查田野工作,普查工作进展顺利
首先,坚持广泛开展,团结协作的普查工作措施
为了准确细致的对境内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彻底普查,做到文物普查不留死角
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乡镇初查和市三普办复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市三普办发放文物普查初查表给各乡镇文化专干,各乡镇文化专干再将初查表下发到各村组,由村组组织村民根据文物线索填写上报乡镇,乡镇普查员结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进行初步筛选,然后将确定为文物第1页共3页的初查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