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惩方案一、初中、小学检测质量评价奖惩方案(一)小学评价指标
直升总均分、直升科科合格率
(二)初中评价指标
直升总均分、直升合格率
(三)直升基数
直升基数以起始年级人数为准,学生学年中途转进转出,须事先由当事者本人在基教股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注册,不安排考试,不参加升学录取
(四)奖励原则
根据不同类别学校分类设奖
(五)奖励办法1
提高奖:(1)第一类小学:在六年级质量检测和肄业年级质量抽测中,雅溪小学、乾城小学、光明小学、铁路学校有一个年级科科合格率低于90%不设奖,三小、五小、六小、八小有一个年级科科合格率低于93%不设奖,其余学校有一个年级科科合格率低于95%不设奖,在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标的基础上,根据六年级质量检测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设一等奖一个,二、三等奖各二个;不提高不设奖
(2)第二类小学
在六年级质量检测和肄业年级质量抽测中,有一个年级直升科科合格率低于70%不设奖,在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70%的基础上,根据六年级质量检测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不提高不设奖
(3)第三类小学
在六年级质量检测和肄业年级质量抽测中,有一个年级直升合格率低于60%不设奖,在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到60%的基础上,根据六年级质量检测直升总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不提高不设奖
初三毕业会考中,直升合格率低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不设奖,在合格率不低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的基础上,根据人均分与本校前三年平均值比较,按提高幅度每个类别各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个,不提高不设奖
在肄业年级质量抽第1页共4页考中,科平合格率低于本校该年度初三毕业会考科平合格率10%的学校不能受奖
突出奖:(1)小学检测年级及毕业年级直升科科合格率均达到规定指标,直升总均分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