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暂行规定1
1通过劳动关系管理,确立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稳定公司员工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员工在公司(子公司、事业部、)期间,均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管理形式4
1正式劳动合同: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所有正式录用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得法律文件,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依法辞退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承担赔偿金和各类社会保险金
2短期聘用协议:因工作需要,公司非正式录用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短期聘用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协议有关条款
(短期聘用协议另附)5劳动合同期限5
1公司部长、副部长、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续聘,可签订八年期合同;5
2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含)以下员工、各子(分)公司销售、技术骨干和经理可签订三年期合同,连续二年考核合格者可签订五年期合同;5
3各子(分)公司一般人员: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经考核连续二年合格者可签订三年期合同;5
4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且考核优秀者如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短期聘用协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认;5
6关键岗位人员或重要人才另需签订劳动协议、保密协议;5
7凡公司出资培训或进修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已签定的服务合同或其他有效协议规定的履行的期限
6劳动合同管理部门6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建立劳动合同台帐,按到期时间的不同分序造册,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
7劳动合同管理环节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