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全区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青山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按照党管干部、客观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根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组部印发实施的关于考核评价工作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和实践操作,修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考核的对象和主体第一条考核评价的对象区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镇的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以及二级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科级领导干部;区人大、政协各工作部门及其科级领导干部。学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评价考核工作,按照《青山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执行。第二条考核评价的主体(一)业务目标的考核评价主体为参照系统考核组和政府街镇系统考核组2个。(二)民主测评的考核评价主体为区级领导、科级班子和干部、一般干部群众3类。(三)综合评价的考核评价主体为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综合组2个。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实施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的有关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分设综合考核组(设在组织部)、参照系统考核组(设在区委办)、政府和街道系统考核组(设在政府办),分工协作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一)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民主测评,以及各类考核成绩和考核情况的统计汇总,形成考核初评档次意见及说明等工作。(二)参照系统考核组负责各参照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目标和全区所有部门的共性目标的制定、分解、部署、落实等工作,以及平时的管理、督导、监控、记载等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的确定和完成情况的核实工作。(三)政府、街镇系统考核组负责政府部门和街镇部门职能职责目标的制定、分解、部署、落实等工作,以及平时的管理、督导、监控、记载等工作。以及重点项目的确定和完成情况的核实工作。(四)综合考核组、参照系统考核组和政府、街镇系统考核组分工做好包头市对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的分解、落实、监控、上报等工作。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分类的原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机构设置、部门业务性质以及内在联系分为参照系统、政府系统和街镇系统三类进行考核。第五条考核工作采取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综合评定三位一体,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第六条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的准备1.由考核办综合考核组按照本办法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2.组成考核组,培训考核人员。组长由区委常委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相应工作的其他区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组成。3.实行考核预告。考核组通过印发文件、张贴预告、网站公告等形式,提前对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预告,重点预告考核的时间和对象、考核的程序方式、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要点、参加考核评价的人员范围等有关事项。(二)考核的内容1.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按照年初制定批复的考核目标,全面考核职能职责目标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任务推进完成情况的考核。2.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副职进行全面考核,尤其是要结合工作目标责任情况加强对工作业绩的考核。(三)考核的实施第一阶段:网上述职阶段1.将领导班子整体和领导干部个人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的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分系统、分部门上传到青山党建网站,面向全区干部群众进行公开述职,广泛接受监督和评议。并增设互动评价,将网上评价作为民主测评的一项分值。2.根据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以及平时监控掌握到的情况,仔细对照职能职责目标和共性目标认真进行考核评价评分。第二阶段:考核测评阶段1.民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