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加速县乡政府职能转变2006-04-0409:37:27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一份题为《转变县乡政府职能:目标、问题与政策建议》的报告,报告显示,中国政府加速中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大思路正在日渐明朗,财政体制的改革被视为关键一环,并建议逐渐建立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中国政府已清醒地意识到,基层政府职能向服务型公共型的根本转变是实现新农村建设大战略的关键……新农村建设对县乡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县乡政府最贴近农民,更容易获得和把握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信息,由县乡政府分析利用这些信息,可以避免信息在政府间传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乃至信息失真,从而可以使公共支出的安排更有效
与中央和省级政府相比,由县乡政府负责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信息搜寻费用低、安排的项目针对性强和更便于引导农民参与等优势
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县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范围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着重加强公共服务职能
为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县乡政府的基本职能
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促进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的平等化
大力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农业科普和农民技能培训,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供给等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职能
依法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民主法制、维护社会秩序是县乡政府的重要职责
三是,切实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
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政策,稳定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农产品补贴制度;加强对城镇化的规划、指导和财力支持,改革户籍制度、城乡就业制度;加强对土地、能源和水资源的监管,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加强执法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力度
县乡政府职能错位制约新农村建设《报告》指出,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县乡政府直接面对“三农”,是建设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