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我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提高我镇劳动力就业水平,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9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
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刘琴同志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曾奖章(常务)、肖卫、廖雅妮、肖元中任副组长,成员为罗黎、刘忠、贺丽娟、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务大厅,由社保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集范围和对象此次采集对象为拥有我镇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2019年5月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退休的不采集),辖区内企业单位和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用人基本信息(国有企业、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只登记临聘人员个人信息)
三、采集时间、内容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年7月15日开始,9月20日结束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个人表,主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劳动技能信息、个人就业信息以及参加社保信息;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用人单位表,主要采集单位基本信息、已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信息和单位用人需求信息
四、工作步骤(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15日前)
各村(居)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好本村(居)劳动力信息采集工作,明确村(居)支部书记为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对城乡居民劳动力、辖区内企业单位用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摸底核实
(二)信息采集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各村第1页共2页(居)要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对采集范围内的劳动力资源信息个人表和用人单位信息表逐人逐户登门采集,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于8月1日前将纸质档案交至各片
各村(居)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数参见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