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经济法》课程学习目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工商管理面临着复杂的法律环境。经济管理者在这繁杂的法律环境中求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保证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并且善于运用合法手段排除非法侵害。这就要求管理者本身,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而本课程的学习目的,在于提高学员的法律意识,使学员在未来的经营管理实践中,做到规范经营,防范风险,追求交易稳定和交易安全,并在实际的经济工作中的应用。参考资料:《中国经济法》范健、张淳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律通论》刘文华、肖乾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常用经济法律法规》(增订本)中国方正出版社工商管理MBA(案例)《经济法卷》吕景胜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和经济学”[美]张军等译课程内容体系:总论1、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的一般理论;2、民法原理(代理、诉论时效、物权、债权)3、经济法原理4、法律责任市场主体篇1、企业法2、公司法3、破产法市场行为规制篇1、合同法2、担保法3、票据法4、证券法5、竞争法6、产品质量法7、消费者权益法8、工业产权法宏观调控篇1、计划法2、固定资产投资法3、财税法4、金融法5、国有资产保护法6、价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篇1、劳动法2、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篇1、环境法2、自然资源法经济犯罪篇1、犯罪概说2、经济犯罪程序篇1、民事诉讼法2、行政诉论法3、仲裁法授课内容: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有针对性的选择章节进行讲授。第一讲经济法概论引论民法是普通法(基本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属于私法范畴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调整的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原则:民法(私法)1、平等自愿原则2、公平、诚信原则3、私权神圣原则4、公序良俗原则商法与民法类同,也是属于私法范畴——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为主构成的法律。但与民法不同,不是纯私法,商法是特别法。私法规范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如:商事登记商事账薄公法色彩商事破产程序证券发行与管理人们习惯称“民商法”公法(行政法)——如商事登记制度商事账薄制度即:商事活动股权转让登记制度中的行政船舶登记制度等等法调整。商法(私法)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定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的救济行政活动后果特点:1、行政关系是根据国家意志产生的,是国家权力运用的结果2、行政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必然有一方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有时双方皆为行政管理机关)3、行政关系具有隶属性,是一种不平权关系4、行政关系中主体所获得的权力是由国家授予的,它是职权与职责的结合,其权力与特定主体密切联系,不可任意放弃。行政法(公法)社会法社会法(认为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狭义的社会法)(也有人说,经济法就是社会法)还包括:教育法世界上第三法域出现的社会法农业法等经济法现代说法,才为经济法( 两者法的原理有很多相同)法规汇编中七大法系:宪法、民商法、行政治、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公法私法经济法国——民经济法定位国家——企业命令服从的管理——自主私人依法自治的统——分经济集中——经济民主经济法宏观——微观计划调节——市场调节公平——效率秩序——自由纵向经济——横向经济中间地带公——私是公法为主,兼容私法公法——私法行政法——民法社会整体利益个体利益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介入,有时是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干预,有时又作为一种内在力量参与和管理。经济法原则:社会基本矛盾经济法不管命令服从的(公)私人依法的(私)法和经济学法和经济学△1、法学家用法律的准则和价值观分析经济问题、强调的是公正1’△、法和经济学则用经济学(主要是微观经济学)的准则和价值观判断研究法律问题,强调的是效率。经济法基础理论1、国家干预适度原则2、平衡协调原则3、维护公平竞争原则4、保护社会原则法经济学2△、经济学家们对经济的研究从交易入手,注重资源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