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
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标准,建立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除杭州湾北岸化工产业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各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