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天门至仙桃及潜江JHSG-1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二○一五年十一月-1-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分部、建制队、劳务队的安全责任,规范施工生产人员的行为,对造成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3条根据新建天门至仙桃及潜江铁路轨道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既有车站作业、铺架施工、工程线行车和运输、大型机械设备、自轮运转设备管理作为安全控制的重点
第4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对管辖范围内违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实施处罚
安全处罚采用领导连带制度,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各级分管领导承担连带处罚
第5条本细则适用于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各在建工程施工内容
第二章安全奖励第6条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按当年签定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进行兑现
第7条安全先进奖励1、被集团公司、地方政府、项目经理部评为年度安全生产个人的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2、被行业或省级地方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红旗)单位的,奖励单位100000元
3、被公司评为规范管理红旗手的,一次性奖励800元;被集团-2-公司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被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及地(市)级地方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被行业或省级地方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第8条分部全年无职工因工重伤和死亡事故,安全生产达标,奖励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1500元,副组长1000元,组员各800元,安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600元,分部人均200元
第9条对消除施工生产安全隐患或及时报告防止发生一般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