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审议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讨论稿)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17年5月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次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根据《通知》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全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第三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全国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权属调查,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成果,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湿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等专项用地调查;建设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具体任务如下:(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2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第1页共23页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国家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底图中每块不一致信息图斑的实地地类、位臵、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村庄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
推进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及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商服、工业、采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