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调研报告XX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2008-9-1916:05:01阅读人次:836XX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XX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修订版)(市教育局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2005年6月)《XX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经XX市人民政府宁政发[1997]83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XX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批准修订的《XX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对《XX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进行修订
一、学校网点布局、规模、选址与规划设计:(一)学校网点布局1、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学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
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3、普通高级中学应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考虑九年制学校的设置
(二)学校规模城市及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小学的规模不得低于三轨
城市及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城市及农村高级中学规模不得低于六轨
(三)校址选择1、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第1页共9页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