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府办〔2008〕9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XX县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八日XX县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X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16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XX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X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2004年第8号令)及《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为目的,围绕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行高排放车辆逐步淘汰、全面供应清洁高品质车用成品油、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逐步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体系,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从提高机动车排气排放达标率,逐步过渡到明显削减单一车辆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明显降低机动车污染物在大气污染中的排放分担率,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安全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第1页共8页1〃2008年7月1日起,我市新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Ⅲ排放标准,争取提前执行国iv标准,逐步淘汰国i和国ii以下在用营运车辆和其它高排放机动车
2〃2008年7月1日起,加油站要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2009年10月1日起逐步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其中柴油含硫量控制在50ppm以下
3〃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