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薪资处理2010-11-2010:31:56|分类:管理咨询|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前言大量的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兴起,但由于制度和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面对用工成本在会计以及涉税如何处理非常困惑,实务处理中也五花八门,本文做些尝试性探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开始在我国兴起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参加劳动,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劳动指挥权和管理权的特殊劳动法律关系
“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堪称是“劳务派遣”最通俗的解释
近年来,这种用工制度在服务行业迅速发展,如邮政,电信、联通、移动、银行和保险等
但随着劳务派遣的快速发展,用工不安全、低福利、低薪资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以致许多劳动者都反对或抵制这一用工形式
同时,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在会计核算科目如何选择
并能否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基数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标准扣缴等一系列涉税问题也等待破解
一、劳务派遣用工成本传统账务处理(一)变了味的劳务派遣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从近年来劳务派遣实际操作来看,一些地方和行业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现象增多,派遣也变了味
如一些用人单位强制推行劳务派遣用工,强迫职工置换身份,将原有职工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再派回原单位,结果是人员不变,身份发生根本变化
还有,在增加新员工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招聘劳务用工信息,对专业要求、招聘范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与福利等作了详细的要求,并且明确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
其实,对用工单位而言,这些新增用工完全是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的,用什么人,怎么用,全由用工单位决定
对劳务派遣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