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一、课时安排:3学时二、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一)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三、教学重点及难点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产生的时代背景与发展历程
四、教学进程第一节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第二节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节环境责任原则第五节环境民主原则五、课后思考: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是什么
2、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公众参与原则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六、参考教材1、蔡守秋主编
环境法学教程(第二版)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2、蔡守秋主编
环境资源法教程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吕忠梅主编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第三章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环境法基本原则概述一、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以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环境保护和法的基本理念为基础,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知识为背景,所形成的贯彻于环境立法和执法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
它反映了环境法的本质和技术原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是指通过环境法规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环境法基本理念、价值、特点和目的的,对环境资源工作或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
更明确地说,环境法的原则是指环境法确立的指导环境资源工作或指导环境保护活动的准则
二、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基本特征1
是由环境法规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确认性
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理论的范畴大于原则,目前我国各部门法(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中的基本原则一般都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环境法规确认基本原则的方式,一是直接规定,二是间接体现
所谓直接规定,是指环境法规条文中明确提到某项原则,例如旧的《环境保护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