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十一五”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前言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环境政策、环境法律、行政规章和环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管理体系,但是多年来由于我国环境管理中对技术管理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系统、科学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尚未建成,我国现行的环境技术管理仍停留在粗放型的行政管理层面,环境技术管理的各环节间缺乏内在的联系,各个部门缺乏有机的沟通,使环境技术缺乏广度和深度缺乏实践性和前瞻性,对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明显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环保减排目标的实现
当前,无技术可用、有技术不用、技术含量不高、污染治理设施水平低、重复建设企业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等问题较为突出
究其原因,从环境技术管理来看,与技术评估混乱、推广不力、管理缺失密切相关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环保工作规律,以技术政策、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技术评估和技术推广示范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引导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总局《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于2006年9月提出编制《“十一五”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起与我国环境管理政策要求相适应,以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评价、示范与推广为核心内容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
该体系的建设是国家环保总局推动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开创环境保护新局面的重要举措,为增强环保技术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为环境管理、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技术评估、环境执法和监督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对促进环境科技创新,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扶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环保设备,创建一批富有活力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