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收缴方案一、参合范围凡是我乡的农业户口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初高中学生的农村户口)均为参合对象;不得把城镇居民及乡镇企业下岗工人,大中专就读学生纳入参合
二、2010年全乡参合率目标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为解决我乡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新农合,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立农村基本健康保障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全乡农民参合率以村委会为单位必须达到95﹪以上,使全乡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障
三、参合原则按照户籍属地管理和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
对迁入我乡居住的农户按照参合范围的要求给予参合,不得强迫命令、硬性推派,代收代缴和垫付参合筹资款;参合时以户为单位,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筹资标准随着中央和省财政对新农合投入的增加,筹资标准逐年提高全乡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140元∕年∕人;参合农民筹资20元∕人,中央补助60元∕人;省财政补助60元∕人
(一)一般农民个人缴纳20元∕人
(二)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民政优抚对象和其它民政救助的人员,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20元∕人
各村委会根据民政部门的花名册,逐一核实以上对象,必须全部纳入参合范围,做到不漏户漏人;绝不允许向以上人员收取筹资款
五、筹资时间各村委会筹资收缴时间
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10月20日(共40天)
各参合资料和筹资款,于11月10日前交县合管中心
第1页共2页六、筹资方式2010年开始,各村自行组织筹资收缴工作,具体收缴中,可采用村民小组为单位集中收缴或入村入户方式进行收缴
七、筹资收缴和有关资料筹资收缴款由各村委会挂钩负责人交给乡出纳处,每次交款都开具收据
更换和添补的有《合作医疗证》、《筹资收缴登记表》、《筹资收缴公示表》、《XX省社会保障费缴款收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