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XX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XX市萧山区建设局XX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X市公安局萧山分局XX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XX市萧山区交通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XX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萧环保[2009]69号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各有关单位:为确保萧山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XX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在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5日)作如下规定:一、禁止XX县区及各集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夜间时间为
22时至次日6时)
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经区政府批准同意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船舶噪声污染
所有船舶在市区通航水域严禁鸣笛及禁鸣高音喇叭
七、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八、在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试时间第1页共3页(6月14日至6月15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工程作业及室内装修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九、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附件:噪声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XX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XX市萧山区建设局XX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X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XX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XX市萧山区交通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XX市萧山区教育局二00九年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