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碁镇南浦村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广州政府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热点问题解读本报讯泉州南迎宾大道(晋江段)改造建设项目将于12月1日进入提前批签约阶段,近几日,许多被征迁户前往指挥部进行征迁问题咨询
由于此次项目涉及店面多、新房多等征迁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南迎宾大道(晋江段)改造指挥部征迁业务组组长施金钟,就《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被征迁户关注的多个问题进行解读
关注一:店面手续认定店面手续该如何认定
施金钟指出,按照《方案》,手续完整店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现行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房屋用途为店面的,为手续完整店面
现行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房屋用途为商业或商住的,临街或临主要道路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且外观为店面门面结构的,认定为手续完整店面,并根据店面相应类别档次给予补偿安置;其余部分不予认定为店面
手续不完整店面1
手续不完整店面认定:手续完整住宅临街或临主要道路的第一层,被征收人自行改变用途进行商业经营,且外观具备店面门面结构的,为手续不完整店面
对三类手续不完整店面,还需至少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认定:(1)2011年6月2日前已作为店面经营使用且现在仍在作为店面经营使用;(2)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近期纳税证明)
店面进深认定
以原建筑结构临街或临主要道路第一层第一自然间计算;如第一自然间进深超过10米的,按10米计算;进深超出10米以上部分及二层以上部分,均按住宅用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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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路的工业用房、办公用房、简易搭盖、未建宅基地、空地及未具店面门面结构的民宅,均按原用途性质认定补偿,不得认定为店面
对2011年6月2日后自行改变为店面门面结构或自行改变店面第一自然间进深或自行改变住宅用途作为店面经营使用的,一律按原状认定
关注二:住宅补偿安置住宅补偿安置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