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矿用电机车安全标志管理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以下简称防爆电机车)是煤矿重要的安全产品,目前由于相关配套电器部件开发严重滞后,普遍存在防爆电机车配套部件不匹配问题
对此问题各相关方存在不同认识,制约着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为规范对该类产品的安全标志管理,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研究,并于2009年3月29日在湖南省湘潭市组织召开了矿用电机车安全标志管理技术研讨会
所有矿用电机车产品制造企业、部分配件生产企业、检测检验机构、煤矿用户的57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名单见附件
会议形成如下意见:1.会议一致认为,为保证防爆电机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应根据常规电器设计要求,所有主回路电气配套件(包括电阻器、司控器、插销连接器、自动开关等)的容量原则上不应小于整机正常工作实际所需容量,确保符合GB3836-2000的规定
2.生产企业代表一致认为,在目前生产技术和配套件现状下,采用电阻调速方式的防爆电机车不能完全满足MT491-1995《电机车通用技术条件》中4
5等条款关于主回路配套电器额定容量匹配的规定(主要是目前无法选择到匹配的大规格防爆电阻器),电机车的吨位越大,这种不符合的情况越严重
但8t以下防爆电机车已在煤矿有十年以上的使用历史,尚未发现因此导致的安全问题,该条款的规定可能不完全适应矿用电机车的实际运行工况
因此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和煤矿生产的需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该条款的执行适当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
会议研究认为:生产企业代表的意见符合实际
由于标准的制修订和大规格防爆电阻器的研究开发均需一定时间,为满足煤矿井下目前的实际需要,对8t(工作电流250A以下)以下防爆电机车产品,可在一定时期(以2年左右为宜)内允许防爆电阻器超额定容量运行,但必须根据其超额定容量运行的具体情况限制其连续运转时间,以确保其运转时温升符合GB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