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方案兴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三制改革,搞好绩效工资改革,完善优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脱颖而出,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定条件(一)必备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②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着
教学质量列年段前列(任期内所任班级各次期末成绩均不低于年段标准分);接任落后班进步明显;不列入统一考试的科目,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在95%以上
同时一年内开设过由学校推荐的校内外公开课或教学教研辅导讲座,介绍过教育教学经验
③有扎实的教学理论基础,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任期内所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题报告获校级一等奖,或在学校有关书籍中收录(须由考核组确定认可),或在市属级及以上获二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
教师本学科作品的发表(市级及以上)或获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视同论文或课题
④任教满五年,并能胜任毕业班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中考个人成绩不低于市属学校平均成绩第5名),任班主任或团队、年段长、教研组长、中层干部二年以上
(二)补充条件
凡符合必备条件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申报名优教师
①近五年内获市属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者;获市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者;②获市级以上综合性先进,并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者;③任期内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两人次获市级一等奖及第1页共3页以上者或市级第一名者;④在教育教学业务素质比赛中,综合类(教师基本功比武)获市属二等奖及以上,单项比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⑤所带班级被评为市属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市属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达到二次及以上
二、评定方法①评定的比例最高控制在专任教师的10%左右
②评定程序: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