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49号)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和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现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开展“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在省直机关单位开展争做“廉洁高效先锋”行动,在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争做“转型发展先锋”行动,不断加强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力度,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争创服务实效,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中心、率先垂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全面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中心
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以第1页共3页活动的成效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