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行风监督员工作方案石炭井收费站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安排为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促进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市政府纠风办有关要求,结合分局交通系统工作的实际,现就石炭井收费站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做出如下规定: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公益事业,有社会正义感;(二)对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公路收费等)涉及的管理、服务和民生问题有一定了解并比较关注;(三)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四)勤于观察和思考,能够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五)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职责(一)调查省道301石炭井收费站收费人员执行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服务工作的情况,收集并整理群众对收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我站反映;(二)向社会宣传有关交通收费部门的政策法规;(三)配合市交通系统纠风办,对市交通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三、行风义务监督员聘请的范围单位推荐、本人自愿应聘的人大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党政群公检法机关、公交运营企业和出租车行业的代表
四、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范围301省道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
五、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聘请方式(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由石炭井收费站聘请;(二)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要事先征得被聘任所在单位及第1页共3页被聘人员本人的同意,被聘请的行风义务监督员一般不超过7人;(三)被聘任的行风义务监督员,填写《石炭井行风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并由聘任机关颁发聘书
六、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制度(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在石炭井收费站的领导下安排、组织、协调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重大活动;(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
聘任机关可采取会议、电话、登门走访等方式,每季度至少与行风义务监督员联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