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管控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06104014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世界各国分税制的实践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税种分开,税权分立,机构分设,转移支付"
与此相比,我国的分税制有一定差距,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中央税制与地方税制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分税制虽然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在税种划分时,考虑税源大小较多,考虑税种性质及调控需要不足
主要表现在:(1)中央税税种单一,不成体系,影响了中央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
(2)共享税规模过大、税种偏多
从税收规模上看,仅增值税收入就占整个国家税收收入的40%以上
影响中央与地方在税收管理权责上的清晰规范划分,其分享效果接近财政分成体制,与分税制目标相悖
(3)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
(4)地方税税制结构不完善
其一,缺乏有效的主体税种
在现行地方税体系中,虽规定有14个税种,但结构松散,缺乏税源充沛、税额较大的当家税种
其二,地方税税种改革滞后,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1994年税制改革对地方税税种的改革触动不大
还有一些应该开征的地方税种尚未开征,如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税权过于集中我国现行的分税制不仅中央税、共享税,而且绝大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限全部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征税办法、补充规定和说明
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权划分模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分税制的要求
对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第1页共6页税收征管,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分税制的顺利实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一是机构重复设置,导致人员、经费猛增,加大了征税成本
二是同一税源两家管理,不利于理清征纳关系,也给企业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