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现场访问第一节现场访问的对象和内容现场访问,是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被害人和证人进行正面查询的一项侦查活动
现场访问和现场勘验是现场勘查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发现、收集犯罪线索和证据的两种不同途径
现场上的犯罪线索和证据,是犯罪行为的物质属性所反映出来的行为信息
它不仅存在于特定的客体物中,以形象痕迹表征出来,也存在于了解案件情况人员的大脑中,以印象痕迹表征出来
现场访问就是以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为对象,通过对案发地点及周围人员的查访、询问,发现、收集储存于其大脑中的与犯罪有关的信息
现场访问对侦查破案的意义在于:首先,是为侦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提供线索
侦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利用案发不久,被害人和证人对案情记忆犹新的有利时机,及时进行现场访问,迅速查明犯罪分子的人数、体貌和衣着特征,逃跑的方向和路线,逃跑时携带的物品和乘用的交通工具或犯罪分子可能隐藏的地点等情况,从而为实施追缉、堵截、搜索控制赃物等紧急侦查措施提供重要的依据材料
其次,是为顺利地开展现场勘验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是为划定现场勘验范围和重点提供依据
通过现场访问,可以及时了解到案件的发生、发现的过程,以及犯罪分子在现场上活动的范围,为迅速、准确地划定勘验范围和确定勘验重点提供依据
二是能弥补现场勘验中的不足
侦查人员把现场访问中了解到的情况与现场勘验所获得的情况互相结合起来,相互补充,相互印证,进行研究,如果两者存在者解释不清的矛盾,或发现现场勘验不全面,就可以促使勘验人员有针对性地再次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验,以获得更多的线索和证据,为侦查破案服务
再次,是有助于正确判断现场勘验中所发现的痕迹、物品
现场勘验中所发现的痕迹、物品,是不是犯罪分子留下来的,是怎样留下来的,这是现场勘验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正确分析和判断,有时凭技术手段和勘验人员的经验是可以解决的,有时则必须经过现场访问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