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教育局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学校40所,计划招聘100人
各单位招聘学科和人数见《2010年东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已在本市公办学校就业的毕业生),东台市生源(已婚入本市并落户的外地生源不受生源地限制)
师范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生源地不受限制
(二)招聘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良
2、热爱教师职业,热爱学生
3、身体健康
4、具体岗位要求:①小学(含幼教)师资岗位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等乙级标准,其中,语文、幼教师资必须达到二等甲级标准;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任选小学一门学科;幼教师资要求幼教类、音乐类专业毕业);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中学师资岗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普通话达到二等乙级标准,其中,语文学科必须达到二等甲级标准;专业对口;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职教(含电大)专业课师资岗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专业对口;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
三、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季方成
2、报名要求: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普通话证书,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须持学生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