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乐清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考核内容量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一、组织建设︵25分︶1、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4分)、经费审查委员会(2分)和女职工委员会(2分);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1分)
(9分)未按期换届不得分,没有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各不得分,未取得社团法人资格不得分
2、按规定设立车间(科室)分会、工会小组;(2分)没有按规定设立车间分会、工会小组不得分
3、积极发展会员,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2分);建立会员管理制度(2分)
(4分)职工入会率没达到90%以上的,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未建立会员管理制度扣2分
4、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2分),主任委员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1分);(3分)未设立的不得分,已设立组织但主任委员未按要求确定人选的扣1分
5、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担任(1分)
(3分)未设立的不得分,已设立组织但主任未按要求确定人选的扣1分
6、、开设独立帐户(1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1分),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2分)
(4分)未开设独立帐户不得分;未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扣2分
考核内容量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二1、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2分),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2分);建立工会工作例会制度,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1分)
(5分)未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不得分,未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不得分,未建立工会工作例会制度不得分
、制度建设︵25分︶2、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1分);其中工会主席是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1分)(2分)未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不得分,工会主席不是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