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思路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与发展思路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50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
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7万人,离退休职工19万人
经营总面积9
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
5亿亩,森林面积6亿亩,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
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有林场也和其他行业一样,进行了多方面改革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国有林场改革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国有林场内部经营管理展开的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行场长负责制,确立场长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以实现责任和权力的统一
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缩小经济核算单位,推行一级管理两级核算或两级管理三级核算,以提高经济效益
在此期间,国家提出了国有林场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的办场方针,许多林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广开生产门路,兴办多种产业,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是单一营林生产的格局
由于当时处于物资短缺时期,国有林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