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一)种好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国家“试验田”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创新驱动根本上取决于人才驱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系统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试点学院改革”等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办法,取得重要进展
夯实“基础”培育数理化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学科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是新技术、新发明、新产业的源泉
为加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共同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科学等五个学科领域开展试点
因校制宜开辟试验区
有的高校依托学科优势突出、教学质量好的二级学院或单位,有的根据承担国家重点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组建跨学科的实验班,有的依托以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为目标的“试点学院”,作为实施“计划”的载体
“试验区”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享有较大自主权,在考试招生、专业设置、教师聘任、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方面实行特殊政策
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实行教授治学
成立教授委员会或相应学术组织,负责制定拔尖人才培养方案,并对年度预算、发展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
选拔优秀苗子
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特质,确保最优秀的学生入选
创新培养模式
将素质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实行因材施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专业学习
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考察等方式,分期、分批将学生送至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学习交流
配备一流教师
改革教师评价制度,以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决定教师薪酬
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优秀教师和社会杰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