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讲解稿目录:一、前言二、关于《处罚处分条例》中执法主体的问题三、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违法行为四、企业的财政违法行为五、国库及金融机构财政违法行为六、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和处分七、财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八、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一、前言1、《处罚处分条例》是约束谁的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为方便叙述,以后简称《处罚处分条例》)是约束谁的呢
大家别想当然地认为是财政部门违法,从全部内容上看这个条例应该称为违反财政法规的处罚处分条例更恰当,因此它约束的对象是所有涉及财政资金及财政相关管理法规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既包括财政部门本身,也包括了其他的部门,如执收单位:税务部门以及有收入职能的部门
财政支出的使用部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等
2、财政的定义:什么是财政
财政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管理职能的需要,凭借着国家的政治权力进行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是随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从社会产品分配中独立出来的一种分配关系
既然财政是一种分配关系,那么有收有支就不是财政部门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情,大家的事情就应该要有一个统一的要求和规定,这些要求和规定就是一系列涉及财政收支、财政管理、财政监督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如《预算法》、《会计法》等等财政涉及的面宽,不是几个人的事情,大家的水平也高低不一,思想境界、认识水平、工作能力都有差异,执行政策难免会出现问题,为了避免出现问题,于是就要求有一个约束的东西,哪些是不能做的,做了就要受到制裁
3、《处罚处分条例》的立法目的:《处罚处分条例》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为了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说明了有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会扰乱国家的财政经济秩序,因此才需要制定本条例
1987年6月国务院就出台了一个《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为了方便我们简称《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