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创三评考评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工作潜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争先晋位工作考评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三创三评”活动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全体基层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三创三评”工作宏观管理、指导、督查和镇局单位考核工作;镇(区)、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评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县工商联XX县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考评工作
第二章评诺考核第四条基本原则
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类指导、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领导点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五条考评内容
重点考评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评党员、干部承诺目标完成情况和践诺情况
1、基层党组织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细分量化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考评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
2、党员、干部分别按照“五带头”、“五个强”的目标要求,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的实际,结合岗位工作目标和自身能力素质的实际,按照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的要求,确定承诺事项
3、各级党组织要对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镇(区)、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对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党支部要对党员、一般干部的第1页共4页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承诺事项要条目清楚,力求简单明了,确保承诺切实可行
4、基层党组织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党员、干部的承诺事项都要通过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布
第六条考评方式
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和党员、干部的承诺事项,采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