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配备组织员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以及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根据中组部**年《关于在县(市、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通高等学校中设置组织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年印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上级组织的要求,借鉴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党建工作实际,拟在基层党委配备组织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员的设置每个乡镇和部门党委配备1名组织员,乡镇党委配备的组织员一般兼任组织干部,部门党委配备的组织员一般兼任党务干部
事企业单位党委及社会力量办学等新兴组织党委暂不配备组织员,其业务由上级主管党委配备的组织员具体负责
二、组织员的条件组织员作为从事发展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人员,其基本条件是: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组织工作业务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联系群众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组织员的职责1、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注意研究和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经验,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审查和谈话,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2、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1页共2页3、检查基层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及实际效果,调查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