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方案迪庆州完善纪检关于完善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2010年3月,我市进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了6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市纪委调研组一行3人,于2014年6月下旬开始,就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开展专题调研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基本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对策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情况市纪委、监察局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近、归口设臵”的原则设臵派驻机构,其名称为“中共xx市纪委派驻第x纪检组、xx市监察局派驻第x监察室”,派驻机构统一集中办公
改革后,市直各单位、部门不再保留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相关职能由相应的派驻机构负责
(二)人员配置情况每个派驻组、监察室设书记(主任)1名,为正科级领导职-1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有了正确认识,对纪检监察机关有了深入了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是制度初步建立
在派驻机构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出台了派驻机构相关工作制度,详细规定了派驻机构实施监督的依据、对象、内容和方式,为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确定了工作准则
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明确了职责任务、组织原则、请示和报告、第1页共4页监督奖惩等要求,对干部学习、考勤请假、公物管理、安全保密、公文办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职责初步履行
个别派驻机构大胆创新,结合实际进行了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分类监控机制、重点岗位监督机制等有益探索
部分驻在单位形成了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三重一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