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港口装卸机械技术管理制度(一)法规类别:航运、港监发布部门:交通部发布日期:1980-10-22法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装卸机械是港口装卸工作的主要生产设备,为了提高装卸效率,降低装卸成本,给港口装卸提供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的机械设备,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港口装卸机械的技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装卸机械的技术管理,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实行科学管理,建立局长分工负责制和总工程师技术责任制,设立必要的技术管理职能机构,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负责装卸机械的技术管理
第三条装卸机械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1、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交级的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2、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要求,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则、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建立各项技术经济定额和指标,不断提高装卸机械的完好率和保养修理的工作效益,降低燃润料、电力、原材料和配件的消耗
3、加强安全技术和质量的管理
保证安全,提高质量,促进生产
4、建立装卸机械技术档案,积累资料,为合理组织生产和技术管理提供依据
5、开展技术革新的技术革命,组织科学研究和试验工作,解决生产技术关键,推动生产发展
6、加强对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教育,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四条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各港的任务和装卸机械的数量,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各级管理机构必须对所属单位的技术管理负责
充分发挥其组织作用和积极性
根据专业分工协作的原则,各港应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港口装卸机械技术管理体制,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在配备港口装卸机械时,必须与各港口的货种、货源、操作工艺相适应,力求机型简化,便于管理
本着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促进我国装卸机械制造能力的发展
对进口机械必须安排好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