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铁桥镇铁桥村1社部分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根据《XX市土地管理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XX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XX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和《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府发〔2008〕28号)的有关规定,对征收你社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批准征地范围、地类、面积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经批准,本次征收XX县区铁桥镇铁桥村1社(原铁桥村2社)集体农用地(耕地)0
3428公顷
经调查核实,你社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面积共计199
68亩(耕地79
191亩、园地35
5995亩、林地17
2005亩),扣减已征地土地面积5
142亩(耕地5
142亩),现有土地面积194
538亩(耕地74
你社在籍农业人口169人,人均耕地0
征地公告发布之日,经核对你社拟农转非人员8人
二、土地补偿标准、金额及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标准为1
3万元/亩,共计6
6846万元
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共计5
3477万元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0%,共计1
336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三、安置补助费标准、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给予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第1页共3页2
6万元/人,你社拟农转非人员8人,安置补助费为20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