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浙江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更多请访问:www
com(2008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指本公司持有51%以上股权或系第一大股东并控制董事会的企业;参股子公司指本公司持有20%以上51%以下股权的企业(参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二章控股子公司治理结构第三条控股子公司可以依法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和一名监事
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本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在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之前或过程中,对涉及到控股子公司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理、收益分配等重大表决事项的,必须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按照本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职工董事、监事由控股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照程序选举产生)由本公司董事会委派
董事长应由本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
控股子公司经理由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名,控股子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副经理级人员由经理提名,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同意,并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再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控股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由控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进行任免
第三章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