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后勤经营管理型实体绩效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机制的激励功能,进一步规范我校后勤经营管理型实体的服务行为,有效提升后勤服务水平,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切实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有效性和可行性原则
3、激励原则
二、考核范围济南大学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和幼教中心
三、考核小组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领导及各中心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综合科
四、考核程序1、考核时间为次年元月
2、考核方式(1)自评:各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评,撰写《自查报告》
(2)满意度测评:由考核小组办公室组织服务满意度测评
按各中心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发放考评调查问卷100份,问卷要求涵盖教工、学生等各方面
(3)综合考评:由考核小组依据《自查报告》,《中心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及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五、考核结果及奖惩1、考核结果以《中心绩效考核评分表》考核得分确定等级,等级分为五级
2、奖惩以学校年终发放的绩效补贴为基数,各中心主任视其等级乘以相应系数,班子其他成员乘以相应系数的80%(仅适用于优秀、良好,班子其它成员相应系数最小为1),其他员工的奖惩由各中心自定,须报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备案
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等级及奖惩系数表等级得分系数优秀85~100分优秀≥1
5良好71~84分1
5>良好>1合格66~70分合格=1告诫60~65分告诫=0
5不合格59分及以下0六、本办法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各经营管理型实体绩效考核评分表第4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5页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评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