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校長培育到校長證照:邁向教育行政專業化林文律國立台北師範學院中小學校長培育與專業發展中心主任壹、導論自從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國民教育法修正通過後,當年七月開始了我國教育史上重大變革
中小學校長從派任制改為遴選制,雖然只是國小校長遴選率先實施,國中校長遴選隨後跟進,而高中校長遴選最後才展開,但整個校長產生的最後階段由派任改為遴選,對國內教育界生態,的確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
在這新的制度之下,加上八十四年教師法通過之後,學校、地方教育局及中央均可依法成立教師會,尤其是第一階段學校層次的教師會成立之後,對於學校的行政運作造成了前所未有的衝擊,而校長任用又由派任制改為遴選的聘任制,對學校整體運作可能產生了相加又相乘的效果
此外,最近幾年來,家長也普遍愈來愈關心學校的運作,在國民教育法修正條文、教育基本法及其他法律中,均賦予家長參與校務決定的權利,在教師會、家長會或家長代表及學校行政多方面的共同參與、關切與制衡之下,學校行政運作的複雜性及不確定性比起以往增加了許多
在此情況之下,有的校長或因不認同,或因不習慣,而有了新的生涯規劃
除了屆齡退休者之外,急流湧退者亦處處可見
有趣的是,一方面有人退休,另一方面似乎有更多的人懷抱著高度的服務熱誠與自我挑戰的精神,立志投入校長職務這個工作
既然校長一職比起以往更具有高難度,究竟校長需要什麼知識(knowledge)
什麼實作能力(performance)
什麼心向(dispositions)
如何讓未來的校長具備基本知能
如何甄選出合適的人投入校長一職
傳統的校長儲訓與台北市政府率先施行的校長培訓有何不同
如何知道校長培育有其預期成效
是否所有需要擔任校長的人,不論是經過儲訓或培育,都應一視同仁,歷經校長認證階段,通過後,才能獲頒校長執照
要取得校長執照的過程及校長認證過程,應如何設計
何單位有權責
由何單位來執行
校長執照要分為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