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专项工作方案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XX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颁布时间:2010-12-10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局:为做好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XX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豫财农[2010]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XX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XX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二o一o年十二月附件:XX省2011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XX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二、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单位必须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项目须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和要求,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期应在两年以上并连续两年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没有出现逃漏或拖欠税金、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现象;具备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产品符合行业食品安全标准
2010年、2011年省财政已确定扶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项目扶持的重点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食品加工行业为主,适当兼顾其他行业
扶持的重点环节:(一)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改和扩建;(二)新技术、新装备引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第1页共4页(三)质量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四)品牌培育和创建
四、项目扶持形式及资金额度(一)贴息
项目单位在2010年4月1日以后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技改和扩建项目时使用银行贷款,贷款发生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可作为贴息项目
项目单位资产负债率小于6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具有相应的资产抵(质)押能力或担保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