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代理一、船务代理的概念及业务范围(一)船务代理概念我国《民法通则》对代理的特征及权利论述如下: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代理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代理人独立进行意思表示;3、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为法律后果,包括权利、义务、费用、损害赔偿等
船务代理是指船舶代理公司(简称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租船人、或与船舶运输有关的货主等(统称委托方)的委托,在法律允许和委托方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方办理船舶到港与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工作
船舶代理的作用就是根据委托方的指示和授权,维护委托方在本港口的利益,即代表委托方负责船舶进出港口的操作,在港期间的管理和维护
从事船务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时刻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二)船务代理业务范围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2、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3、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4、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5、代收运费,代办结算;6、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7、其他相关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其所代理的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税款
船务代理业务范围比较广,联系面多
其业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海运专业知识,了解有关国家的法规、海事法律,熟悉贸易合同、租船条款等国际贸易方面的业务知识,同时还应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熟悉掌握本港的自然条件,方能较好地处理业务上的问题,缩短船舶在港时间,为船方节省船期
二、市场营销工作市场营销是船舶代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