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共管理机构为目标,以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认真解决一些政府机关,特别是基层站所存在的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对群众态度冷漠的问题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二、评议对象根据市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6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主管单位为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一)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以及抓落实的情况;(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三)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单位本系统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自评的情况;(四)办理群众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的问题,以及行评组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五)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评议措施(一)被评议单位自评
被评议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列出若干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第1页共3页公开整改承诺,方便群众对照评议
要制定具体的评议方案,建立问题导向的评议机制和群众诉求的量化评议机制,对内设部门、下属单位以及基层站所办理群众诉求情况进行量化评议、打分排名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对本系统进行评议
有关评议方案、评议效果、结果排名要报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