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XX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关于印发2015年XX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通知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为做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我县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系统,县卫计局研究制订了《2015年XX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5月7日2015年XX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为做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我县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系统,县卫计局研究制订本方案,并成立由卫计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医院及疾控中心分负责人为副组长,卫计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食源性疾病协调、监测、调查等工作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
(二)监测点设置
XX县区人民医院作为哨点医院,承担食源性疾病信息采集和网络报告
(三)监测内容
病例信息采集
全年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四)监测方法
具体方法祥见《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五)监测结果报告
XX县区人民医院应当及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监测信息,并向盐池疾控中心报送,县疾控中心按时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审核上报自治区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每日汇总分析辖区内病例信息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发现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的聚集性病例时,应当及时进行信息第1页共2页核实,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疾控中心通过监测发现导致或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及时向卫计局报